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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知识直通车

发布时间: 2019-12-31 15:20:12

来源: 大连日报

分类: 其他楼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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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

  惠民营商服务

  ■登记知识直通车

  拥有继承权的房屋

  被非法侵占

  市民咨询:

  市民詹女士长期在国外居住,不久前得知弟弟竟然瞒着自己将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偷偷办理了继承公证,并提供虚假材料到部门办理了房产更名。如今,弟弟打算出售该房屋,詹女士一时气愤难当,又担心房屋被不了解情况的买家买走,这事情该如何解决?

  提示:

  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异议登记。

  法律法规:

  《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应当怎么办: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持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异议登记条件的,将异议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异议登记期间,权利人因处分房屋权利申请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

  我们应注意的是,异议登记并不是对物权变动状态本身进行的登记。当事人申请异议登记,主要目的在于避免存在产权争议的不动产为第三人善意取得,并对第三人起到警示的作用。案例中的詹女士可到登记部门申请异议登记,登记后及时到司法部门进行诉讼,保障自身权益。

  图省钱购买超建房

  几年前,市民陈先生低价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售楼处告诉他这套房屋为“超建房”,可以正常居住,但是暂时不能办理产权,几年后就可以办产权。近日,陈先生打算出售该房屋,却因为没有产权证一直无人问津,陈先生悔之晚矣。

  提示:

  购买超建房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法律法规:

  《大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实际建筑面积与批复建筑面积的误差,单体建设工程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含一万平方米)以下的,不得超过5%;一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得超过3%。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工程,超过批复面积但符合前款规定,超过的部分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税费。”

  应当怎么办:

  市民朋友在购买所谓的“超建房”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切勿轻信部分不讲诚信的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对于类似“几年后就可以办产权”的说法一定要擦亮眼睛。须知,开发企业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金额通常较大,如果他们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超建房,将来不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可能性极大。市民朋友购买这样的房屋很可能无法办理产权,形成历史遗留问题,因此一定要警惕这类陷阱。

  主办单位: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连市房地产档案馆)

  咨询电话:0411-83691066/83691099

 

责任编辑: da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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